干了这袋伊利!

和光同尘

原创人物,一个片段。

潘耀的初恋草草了结于他人生的第二十一个年头。

对象是大学同寝室友,名字叫王嘉辉,南方人,一米八五的个儿,剑眉星目,他们系的男神。潘耀习惯于拎着包跟在他身后半步的位置,一路跟到篮球场,捧着本报表看他打一下午篮球。

他看王嘉辉打篮球看了整整一个夏天,那些运球投球的姿势全都烂熟于心,闭上眼睛都能想象一道矫峭身影抱着球在球场上来回穿梭。但他只来得及看一个夏天,暑假开始前的周末寝室六个人约出去撸串儿,四个说去网吧通宵,把喝得有点上头的王嘉辉托给潘耀。

潘耀把人半推半扯地移进刚开好的酒店房间,看着他神志不清的迷蒙样儿没忍住抓着他手很轻地在唇边沾了一下。王嘉辉哼唧地拿掌心摩挲他的脸,磨得他心痒痒,像有个猫爪子在胸口一下一下地挠。

荷尔蒙驱使下他干了这么多年来最出格的一件事:他探身过去亲了亲王嘉辉的唇角。

他很快就后悔了。

王嘉辉的清醒是一瞬间的。下一秒他被狠狠搡开,那一耳光的余风让他脸发疼。王嘉辉还懵着,横眉怒目地骂:你他妈有病!恶心!滚!!

潘耀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的,可能真的是滚。暑假回来以后他转信息技术专业,去了新校区,从那以后再没见过王嘉辉。他从大二跟王嘉辉分到一块儿,一直藏着掖着地喜欢他。可这喜欢,说到底也不过持续了一个夏天。

故而潘耀一直觉得自己的喜欢和他自己一样,是很廉价的一个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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